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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支撑重点项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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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天津
服务承诺:客户至上 如实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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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报人

    第一申报单位须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同时须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中各领域和方向要求的承担单位性质。填写申报书时,高等学校填写到学院或部室(申报及立项过程中要求单位盖章的,必须使用学校公章)。

    项目申报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职工,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项目名称及起止时间

    项目名称要求以“XXXX的研发、研究、研制、技术开发、应用研究”等命名,且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20年4月—2023年3月。

    (三)项目资助资金

    市科技局对科技支撑重点项目实行分档补助,资助金额分为30万元、50万元、75万元、100万元等四个档次。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25%。

    项目申报的财政资金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对申请财政资金额与市科技局实际提供的补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项目财政资金以前补助的形式,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联文下达,并办理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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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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