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材料
通过独立开发软件,对软件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软件(源程序、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程序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 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注:源程序和程序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页码应标注在右上角,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程序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3、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 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 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 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 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 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4、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以自然人申请著作软登记时提供)
5、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 合作开发的, 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 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 下达任务开发的, 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
郑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