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
为什么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查询→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形式审查,发受理通知书→商标局实质审查→初审公告→ 注册公告 → 核准注册商标发证并公告.其中初审公告期是法定期限3个月,如整个过程特别顺利,预计整个注册时间大约为18个月,因为法律没有对商标审查的完成时间做出明确规定,最终以商标局的完成时间为准。
商标驳回与复审:
申请人申报的商标,如经商标局实质审查后不予核准,将被驳回。申请人对驳回理由不服的,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可以委托我公司进行复审,费用另计。因商标驳回引起的连带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广告投入,商标印制费用等)。
商标注册资料:
为方便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事宜,请在办理商标申请手续时,提供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委托方签字盖章);
2、商标图样10张(5—10cm,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电子稿(psd格式)
3、注册商标所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4、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社团登记证);
商标注册申请撤回:
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刊登注册公告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提交如下书件:
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并由经办人签字;
2、原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我公司办理申请手续后,请仔细审查申请文件内容是否与执照内容相符,申请书所示商标图样位置是否正确。
2、申请人的电话、地址,如在申请过程中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我公司。否则由于电话、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我公司而引起的连带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如在审查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需重新递交申请文件,原商标注册费用不退,需要新缴纳申请费。
4、申请人的商标使用,为申请人自愿行为。只有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其商标权才得到法律保护,并可以标明注册标记。
5、提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不需要缴纳规费,但申请注册时已经缴纳的规费不予退回。
6、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刊登注册公告的,申请人不能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商标手续。
商标变更
注册商标申请变更:
1、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商标注册人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2、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办理。
3、商标局核准变更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变更证明。
商标变更所需文件:
1、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变更申请书(代理机构制作);
3、证明材料,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证明材料或其他变更证明;
4、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证明文件应由当地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每份申请应附证明文件一份,如果所附证明文件是复印件,应由发证机关签章或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一家企业多个商标一并变更,只需附送一份原件。
商标变更的流程:
商标变更流程分为申请、审查、公告、核发变更证明四个步骤,流程完成所需的时间大约为6个月左右。
商标转让
什么是商标的转让?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一、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应当及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的手续。
二、如果企业已经注销,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三、商标转让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四、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由受让人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
五、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后,发给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相应的转让通知单和转让证明通知单。
商标转让形式:
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商标转让流程:
商标转让流程 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整个时间大约10个月左右。
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3)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注: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戳,但必须提供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申请续展:
一、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在六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申请,并缴纳续展延迟费。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册商标将被注销。
二、商标局核准续展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续展证明。
三、申请人报送的商标图样必须同《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图样一致。
四、原核定的商标图样中带有不适宜作商标的内容且又与商标难以分离的,应说明该文字或图形不在商标专用权范围内;
五、《商标注册证》中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的,申请续展时,若不要求该名称享有专用权,应声明放弃;
六、若注册人要求保留该商标名称专用权,在申请续展时对该商标名称应另行申请续展注册,申请时应附原注册证复印件,并缴纳相应的费用,经商标局核准后。另发给《商标注册证》及相应证明;
七、商标名称未标注在商标图样中且续展时未另行申请续展注册的,该名称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续展文件格式:
续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商标续展所需文件: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代理机构制作);
(2)《商标代理委托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注册证复印件;
商标续展流程:
商标续展整个流程为申请、审查、续展公告、核发续展证明,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3—6个月左右。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