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通知》提到的“项目+团队”是指什么?
答:”项目+团队”是指,在我市进行自主技术研发或创新成果转化,研发领域处于所在学科前沿,产业发展前景良好,创新成果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创业项目和人才团队。我市将围绕“一基地三区”发展定位,重点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聚焦新业态、新经济、新平台、新工艺,加快集聚一大批高端科技项目和领军人才团队。
问:《通知》提到的“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是指什么?
答:为支持我市“项目+团队”快速成长发展,在市级重点支持的“项目+团队”基础上,按项目技术水平、团队带头人潜质、产业发展前景等标准,每年择优遴选200个左右团队作为“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予以支持。“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分为创业和创新两类,培养周期均为三年。
创业类“项目+团队”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产业化研发成果或先进商业模式,有明确的创业方向和盈利目标,具备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能力的创业项目人才团队。
创新类“项目+团队”是指,在津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与本市企业合作组建,或本市企业自主组建,开展项目研发、技术创新的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
问:“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各类各级支持数量是多少?
答:“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每年支持A级10个、B级50个、C级150个
问:对重点培养“项目+团队”的资金支持有哪些?
答:1.给予团队建设资助,其中,创业类A级200万元、B级60万元、C级20万元;创新类A级100万元、B级50万元、C级10万元。对顶尖人才担任带头人,且技术水平高、团队实力强,能够显著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大创新创业项目人才团队,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增加资助力度。
2.对A、B级创业类团队带头人,按本人实缴个人所得税金额的50%,连续3年分别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资助;各区根据团队技术水平、项目发展前景,按照实缴个人所得税的一定比例,给予团队其他核心成员相应奖励资助,核心成员人数和具体奖励额度,由各区人才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3.按A、B级创业类团队所在企业贷款利息的50%,连续3年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贴息资助。
4.A、B级创业类团队所在企业可评价入选我市“瞪羚”、“雏鹰”企业,入选后享受相应支持政策。
问:重点培养创业类“项目+团队”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1.“项目+团队”创办企业在津注册时间,申报A级应不超过5年,B级不超过3年,C级不超过2年。企业应在我市有实际办公场地,并正常运营。
2.团队带头人应为创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具备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能力,成员数应不少于3人(含带头人、核心成员)。核心成员应在津工作。
4.有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问:重点培养创业类“项目+团队”A级团队条件有哪些?
答:1.项目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业化前景好,能够显著提升我市产业发展水平;主导产品的技术水平或商业模式具有较强比较优势。
2.团队带头人条件:应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层职务的从业经历。
问:重点培养创业类“项目+团队”B级团队条件有哪些?
答:1.项目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主导产品成长性好、市场前景良好或具有成熟的商业模式。
2.团队带头人条件:应具有成功创新创业经历,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
问:重点培养创业类“项目+团队”C级团队条件有哪些?
答:拥有可产业化的科研成果,商业模式路径清晰,有健全的企业运营团队。
问:重点培养创业类“项目+团队”申报单位是哪些?
答:“项目+团队”创办的企业。
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