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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认定(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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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天津
服务承诺:客户至上 如实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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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评价为天津市雏鹰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时间8年以内(但不含申报评价当年注册的企业,按截至上一年的12月31日计算);

    (二)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企业上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万元;

    (四)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达到以下任一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2项(含)以上II类知识产权;

    2.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

    3.企业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优秀奖(含)以上名次,或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名次,且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知识产权;

    4.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或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5.企业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

    6.企业拥有经认定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研发机构;

    7.企业参加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

    8.企业曾单笔获得一家投资机构的创业投资(以下简称单笔单家创业投资)100万元(含)以上;

    9.企业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立项。

    申报评价为天津市瞪羚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企业近四年平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强度(即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5%,企业注册时间不足四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

    (四)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达到以下任一条件:

    1.企业注册时间3年(不含)以上20年(含)以内(按截至上一年12月31日计算,以下同),申报评价当年往前的第四个年度(以下简称基期)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基期至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2.企业注册时间3年(不含)以上20年(含)以内,基期企业职工总数不低于100人,基期至上一年度企业职工总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3.企业注册时间5年(含)以内,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4.企业注册时间10年(含)以内,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5.企业注册时间20年(含)以内,企业曾获得单笔单家创业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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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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